全园教师签订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

2009年3月10日,全园教师签订了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伤害,维护幼儿园良好的育人环境,明确责任,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幼儿园实际,义亭镇石塔幼儿园与全园教师签订以下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按照《浙江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做到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幼儿园教师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要求自己,做到关心儿童、爱护儿童,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幼儿园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4、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做好防疾病、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火、防意外伤害教育及心里健康教育。确保每学期不少于3课时的消防及其它安全知识的专题教育活动。
 
 5、定期开展幼儿园消防设施检测及各项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6、每学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7、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幼儿园内或幼儿园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师生重大伤害事故,应立即向园长及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8、加强接送、交接和晨检、午睡值班工作的管理。家长要将幼儿送至本园并直接与值班教师交接,教师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清点幼儿人数,作好记录,防止漏失。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接送幼儿,原则上不允许非幼儿家长接送幼儿,特殊情况必须由家长事前说明并提供足信凭证。对无故未到的幼儿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对有异常情况的幼儿应立即采取措施。要严格午睡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根据季节特点照顾好幼儿午睡。
  9、全体教职工每天要检查教室、活动场地、各种设施是否完好,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排除,非自己所能排除的及时报告,并对安全隐患存在、排除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10、节假日,下班后要检查门窗、电源开关是否关好。防失窃、失火等意外事故。
  11、幼儿在园期间,老师严禁擅自离开幼儿活动区,确保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活动。

12、教育幼儿不乱动电器开关,不拿木棍、小刀、石块等有安全隐患的物体玩耍,一经发现及时劝阻、制止,并对儿童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

13、班主任、配班老师要留心观察儿童饮食卫生,一旦发现变质食品及时阻止并及时告知家长。

14、班主任、配班老师要认真做好幼儿药品登记、服用情况记录工作。确保幼儿安全用药,防止错服药、忘服药等情况发生。

教师自愿签订本责任书,若发生因工作疏忽引发的安全事故,本人承担责任。

老师们正在认真阅读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条款